ACR FACTS

剛寫完A Certain Ratio側標發現有幾個事實值得細細研究,回味。
FACT#1:ACR初次到紐約曼哈頓所租的公寓,樓上就住著Robert De Niro。
FACT#2:Madonna未成名前曾幫ACR暖場,但演出前很大牌地叫ACR把所有樂器移開,即使她的配備只有兩名舞者和一台播放音樂帶的機器,不過ACR當時雖不爽,但已很有慧眼地預測此野女會紅。
FACT#3:Grace Jones的唱片公司曾要求ACR為其寫歌,但不會給錢和註明任何版權,唯一好條件是一同去巴哈馬錄製,所有團員都答應了,只有隊中黑人鼓手Don拒絕,此時此刻,大家都以看外星人的表情望著Don。(沒錯阿~這麼白痴的條件誰會答應呢?)
FACT#4:當Martin Hannett在錄音室為ACR灌錄專輯時,叫隊中吉他手彈個E調給他,然而吉他手連E是啥都不知道(因ACR並不懂得樂理);有時Martin也會如此要求:你能不能再彈一次同樣的要更快一點,但也更慢一點?(相信看過24 Hour Party People的人都知道,Martin整Joy Division的鼓手可真是有夠狠的)。
FACT#5:廣告時間,Live in America 1985於默契廠牌下正式代理進口。












